11月25日是第十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当天,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国人口基金和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和男性参与全国研讨会”暨“采用多部门合作机制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联合项目启动仪式”。
妇女/社会性别学学科发展网络的王金玲老师(姜佳将代出席)和黄约老师提交论文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中国维护妇女权益的重大关切领域之一。本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整合、拓展和深化近年来有关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干预经验,扩大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社会影响,推动我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法律政策、研究与行动。藉此研讨会召开之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采用多部门合作机制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联合项目”也正式启动,这对于推动项目力量的整合,推动相关部门联手行动提供了契机和平台。据介绍,自2008年以来,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已支持全国妇联和卫生部实施多部门合作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试点项目。试点工作推动了在当地妇联、妇幼保健、公安和法律援助部门之间建立联系和转诊体系,有助于系统地预防针对妇女暴力的发生,并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治疗。同时试点项目已开始了一个新的尝试,开展以男人和男孩为目标人群的社区教育,重点传递在消除针对妇女暴力以及重视女孩方面男性应发挥的作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和全国妇联有关领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等联合国驻华机构代表以及国际和国内的专家、实际工作者共150余人出席会议。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联合国驻华系统协调员Khalid Malik、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Bernard Coquelin、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员会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胡宏桃以及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理事会主席陈明侠在会上热情致辞。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女士表示,持续地推进消除针对妇女暴力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在分享成果和经验的同时开展务实合作,特别是鼓励男性的参与。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伯纳德先生也表示,男人可能是针对妇女暴力的主要施予者,但是他们同时也是问题的主要解决者。在促进社会平等和消除针对妇女暴力的过程中,男人和男孩应该作为伙伴和积极变化的推动者参与进来。
研讨会为期两天,采取大会发言和分组讨论两种形式,围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理论研究、法律政策研究、法律援助、社区干预、医疗干预、心理救助、男性参与、新闻媒体与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妇女组织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中的作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国际经验分享等方面内容分享最新研究成果和信息,为相应的社会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会议的举行为相关政府机构、地方妇联、开展妇女工作的非政府机构、媒体和学术机构提供了一个讨论预防和应对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策略的平台。
25日,9位专家进行了大会主会场主题发言,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明舜发表了关于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现状与特点;Nandita Bhatla和James Lang强调男性和男孩共同参与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提出了当前的有效实践与挑战;中华全国妇合会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作了“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切实推进反家暴工作”的政府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唐灿作了题为《工作中的性骚扰——性别和权力不平等的观察视角》的报告;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王行娟谈了对施暴者进行教育的心理学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冀祥德教授作了题为《婚内强奸的概念界定及构成特征》的专题发言;王金玲研究员(姜佳将代发言)作了《近十余年来拐卖/骗妇女儿童现象的特征及发展趋势》的专题发言;暨南大学教授陈晖作了题为《论家庭暴力之刑事司法干预》的报告,赢得了在座专家和学者的热烈讨论。
25日下午和26日早上,开展了分论坛讨论,一共分为三个论坛:
论坛1:理论与法律政策。主要议题为“针对妇女暴力”的定性、针对妇女的性暴力、婚内强奸、婚内侵权赔偿等。与会专家和学者们认为,处理“针对妇女的性暴力”案件的执法难点在于(1)受害人在遭受性侵害、性暴力后不报案或不积极报案,制约了刑事司法程序的启动。(2)执法者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往往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力度较弱,对强制措施的适用比较谨慎。(3)现有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不利于在司法实践中对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的惩处;对于“婚内侵权赔偿” 议题,与会专家持不同的观点。部分专家认为婚内侵权赔偿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可能并可行;部分专家则认为婚内侵权赔偿不可行,障碍主要在于无法可执行,缺乏可操作性;对于“婚内强奸”,专家们也持不同观点,部分专家认为婚内强奸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应将其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进行处罚;部分专家则认为婚内不存在强奸。
论坛2:行动干预与服务。主要议题为促进男性参与、针对妇女暴力的警察干预、社区干预、心理救助、推进认知与预防针对妇女/性别暴力进入高校教育主流等。与会专家和学者们提出应积极推动全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推动现有法律法规中男女不平等条款的修改,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事前干预、事后司法处理)和执法力度;多机构合作、推进政府参与反家暴,使反对家庭暴力成为政府行为,使公安、法院等涉法部门注重家庭暴力问题;整合法律意识和性别意识,推动相关性别平等的立法工作,完善现有法律,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着力于强化妇女法律服务和援助以及妇女权利自治意识及能力提升,使妇女权利效益最大化。
论坛3:针对妇女暴力的类型及相关研究。主要议题包括精神暴力、网络暴力、技术暴力、亲密伴侣暴力、拐卖妇女、妇联组织和妇女非政府组织在反家暴中的作用、经验借鉴等。与会专家和学者们回顾与检视了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现状、进展与问题,认为与我国现阶段反家暴的进展相比,反对对妇女其他形式的暴力则有较大的差距。而这些暴力所涉及的形式、范围、群体和数量比家庭暴力更加广泛,且存在着进一步蔓延和发展的趋势。从反对家庭暴力到反对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其内涵外延进一步扩展,所关注的不仅仅是个人、家庭领域的暴力,而是更为广阔的一切与性别权利结构有关的暴力。专家和学者们从不同类型的暴力形式出发,论述了精神暴力、网络暴力、技术暴力、亲密伴侣暴力、拐卖妇女等的危害,并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妇女非政府组织在反家暴中的作用。
分论坛讨论结束后,各论坛代表(论坛1:政法大学博士郝佳;论坛2:中国公安大学荣维毅教授;论坛3:浙江社科院研究人员姜佳将)向大会报告研讨的结果,内容包括主要发现、重要观点、主要经验、问题和建议等。
最后,联合国人口基金代表和全国妇联国际部巡视员龙江文部长作了闭幕总结。大会希望把反暴力运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共同为“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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