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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国两会精神思考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研究工作
2024-04-05 11:50     (点击: )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的总体情况

谭琳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的总体情况。谭琳指出,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深入代表团与代表们共同审议、共商国是,做出“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看望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政协委员时向女同胞致以“三八”国际妇女节祝福,并要求广大妇女振奋龙马精神,发挥“半边天”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巾帼贡献,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领袖对妇女“半边天”力量和贡献的高度认可,反映了党和国家将妇女发展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政治主张,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所体现的一贯政治态度。

谭琳指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号召提示我们思考如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创新赋权妇女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在促进妇女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进一步推动性别平等。妇女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密切相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她认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坚持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新探索新实践的过程,中国式现代化五个方面的特征决定了新时代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时代背景和重要任务。我们要牢牢把握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从多学科跨学科的视角深化新形势下的妇女理论研究,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妇女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在2023年工作回顾部分指出:“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付出艰辛努力,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谭琳指出,过去一年的发展成果来之不易,我们做妇女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形势,要特别注重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的理解与把握。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围绕发展大局,要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以发展思维看待补民生短板问题,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谭琳指出,作为妇女研究者,我们要认真地领会报告的精神,把服务大局和服务妇女有机的结合起来,从性别视角分析和研究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性政策及其协同性对女性发展的影响,注重以发展的思维来看待妇女维权问题,在发展中维权,通过维权促进妇女发展。

谭琳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较多涉及了妇女儿童,包括“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增收,坚决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等。谭琳认为,当前是针对上述妇女儿童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执行情况评估的重要时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研究成果,为提出明年的发展目标和明年两会的提案议案提前做好准备、提供参考依据。

三、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了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三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五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六是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谭琳指出,作为妇联组织和妇女研究者,要在源头参与时,充分把握人大工作的这些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这样才能很好地提出立法和监督建议的内容、方式,抓住有利时机为法治中国建设做贡献。

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是人大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抓手,这两个抓手的使用和力度如何反映宪法监督成效,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也是许多妇女研究者关心的重点。谭琳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进行审查研究,推动制定机关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1753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2878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60多件。

全国两会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反映群众呼声、提出建议议案和提案的重要时机。谭琳建议,妇女研究者可以积极主动联系关心妇女儿童问题的代表委员,将妇女研究成果更早、更多、更好地让代表委员了解。这样每年召开两会时,可能有更多的代表委员把意见建议通过两会的渠道反映出去,也就有更多的部门和领导听到我们的意见建议。但这些意见建议能否落实,既取决各部门干得怎么样,也取决于妇女研究者提得怎么样——是否有理有据、深入调研,是否反映了真问题、实际可行等。

四、关于“两高”工作报告

谭琳指出,“两高”报告都把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报告中提到,协同妇联等单位运用家事调查、调解等机制,联动化解婚姻纠纷;发布两批反家暴典型案例;针对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增多甚至引发恶性案件,制发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对以“爱”之名家暴未成年人、离异后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予以司法规制;明确恋爱、同居遭对方暴力,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通过牟林瀚凌辱同居女友致其自杀,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由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案件4.1万件,同比增长28.5%。谭琳表示,最高法报告中的案例和数据让我们看到新形势下司法案件的复杂性和用司法力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

谭琳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用两大段分别报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两次提到与全国妇联开展合作。主要有:会同全国妇联等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5.7万份;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6.7万人,同比上升14.9%;推动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促进破解新业态未成年人保护难题;部署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4.6万人,同比上升10.7%;与全国妇联开展专项工作,对遭受侵害或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2.3万妇女予以司法救助;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重点监督就业歧视、贬损妇女人格等违法行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490件;发布了依法保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与人社部、卫健委、全总等出台规范指引,推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制度;在四级检察院开设接待专窗,畅通妇女儿童权益特殊保护的“绿色通道”等内容。

谭琳表示,这次“两高”报告里面都有很重要的一句话是“如我在诉”,即假设自己是受害者,将心比心地考虑问题,而做妇女工作也需要这种思维。许多法律政策不仅是条文,它是影响人民生活的、是鲜活的。我们的妇女研究也是,不仅有理论、有理念,而且需要结合国情、结合实际来落实。

五、关于全国妇联向政协和人大提交的建议

谭琳介绍,全国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提案议案建议工作。今年全国妇联向人大会议提出的建议主要是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方面的,具体内容有三个:

第一,依法有效遏制就业性别歧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救济渠道和法律责任,建议人社部门加强贯彻落实,及时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配套法规政策,指导各地加强对招聘、录取、晋职、晋级、培训、辞退等环节性别歧视行为的监管。同时,健全完善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会同工会、妇联约谈涉嫌歧视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完善生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一是明确职工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假期津贴或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或地方财政负担。二是对企业承担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一定比例补贴。三是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体现对家庭养育的关怀,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办法。四是建议立法机关在修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时,增加有关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中对性别平等状况较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高的企业予以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等内容。

第三,营造家庭友好、夫妻共担家庭责任的社会文化。一是建议人社、工会将企业建立男女职工入职、培训、晋升、离职等性别平等年度报告制度及鼓励男职工休陪产假、育儿假、帮助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等情况,纳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的基础性评价指标,在总分中设置一定分值,对得分高的企业进行表彰。二是建议工会组织加大力度指导企业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通过发布指导手册、典型案例以及开展评选表彰等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父母育儿假、男性陪产假等规定。三是建议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强化男性育儿责任宣传倡导,督促夫妻共担家庭责任,改变育儿为女性专职的传统观念,真正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

谭琳指出,以上建议总体而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引导企业建设生育友好、两性平等的就业环境的激励措施还不够,所以实施的企业不多。对于已经实施的政策,其效果还需要评估。

谭琳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坚决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这都为促进两性平等、营造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提供了重要遵循,也提出了研究方向和任务。两会之后,我们需要抓紧时机深入开展相关研究,对现行生育政策、家庭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评估,从多个角度为政策完善提供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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