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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信访统计显示:老龄妇女养老医疗问题仍然突出
2009-11-23 16:22   cheny   (点击: )

近日,记者从全国妇联权益部获悉,2006年~2008年老龄妇女信访统计分析显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仍然突出;针对老龄人口的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一些老年人感到孤独、心灰意冷、缺乏生活的信心;老年再婚受到干涉仍然是老龄妇女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全国妇联表示,将切实把维护老龄妇女权益纳入工作范围,通过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实事化维权,为老龄妇女提供优先、优惠和优质的维权服务,保障老龄妇女合法权益。

该份信访报告显示,关于老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反映最为集中的是社会保障类问题。2006年,此类信访数为307件次,占信访总数的64.45%;2007年为337件次,占62.52%;2008年为298件次,占60.20%。其中主要为生活困难和要求治病。

老龄政策是国家针对老年人的特点专门制定的优惠政策,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的重要举措。但是,从信访数据统计来看,反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有相当比例,2006年占26.47%,2007年为25.97%,2008年达34.14%。

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占了总人口的10.2%。按照现行的生育政策,到本世纪30年代中期,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将高达23%。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将成为主要的家庭人员结构。一方面是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方面是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大,越来越多的子女为了工作和家庭疲于奔命。信访报告指出,许多子女在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方面做得不到位,导致老年人感到孤独、心灰意冷、缺乏生活的信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但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再婚却一再受到干涉。信访报告指出,目前,老年人再婚仍然面临两股不得不正视的压力,一是外界非议;二是子女们的阻拦和干涉。双重压力致使很多老人裹足不前,甚至是结了婚也痛苦连连。

维护老年人权益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工作迫在眉睫,为此,全国妇联聚焦老龄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为老龄妇女提供优先、优惠和优质的维权服务。

一是源头维权,全国妇联将继续积极参与和老龄妇女相关的立法工作。密切关注并主动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积极参与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的修订。

二是社会化维权,推动多部门合作维护老龄妇女权益。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维权工作格局已逐步建立健全,为维护老龄妇女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全国妇联将进一步加强维权组织网络和社会化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发挥保障妇女权益的主体作用。

三是实事化维权,切实为老龄妇女提供服务。首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普法宣传活动中,各地妇联把尊老敬老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贯穿于老龄妇女维权工作的始终。其次,通过信访窗口为老龄妇女服务。在全国妇联系统信访管理软件中,设置了老龄妇女信访问题专项统计,为开展分析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要求妇联六级信访网络对老龄信访问题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快速结案。再次,切实为老龄妇女提供涉及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继承、房屋居住、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各个方面的咨询服务。(中国妇女报记者 杜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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