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理论上分析,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际上暗含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前提,即男女不平等现象在现阶段依然不可避免,实现男女平等乃是一个曲折渐进的历史过程。从实际生活来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两面性,建国以后,我国的性别平等和性别公正虽然已经取得巨大进步并有力地促进了性别和谐,但某些影响性别和谐的性别不公因素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世界性别平等进程的加快,也更为突出地显现出来,妇女的发展面临十分复杂的境遇。充分认识这些不和谐因素及其危害,是消除不和谐因素及其危害、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目前影响性别和谐的不利因素主要是:
在经济层面,女性在占有社会资源和分配社会收入方面处于劣势,导致其社会地位不断下沉。由于市场本身的某些不平等,市场资源分配和收入分配中男性往往居强势地位,以致市场重心明显地向男性倾斜,女性在市场资源分配和收入分配中的弱势地位日渐凸显,市场强化性别不平等的风险正在不断增大。例如,在就业时常常男性优先,下岗时却女性“优先”;社会重要岗位大多被男性占领,女性只能当“配角”;在城乡贫困家庭中妇女只有较低的收入却拥有较高的恩格尔系数。从就业的数量和质量来看,目前妇女就业数量虽有所增加,但大多集中在工资低、技术含量低、社会保障程度低的岗位,享受的劳动权利和利益很不充分。所有这些,都使一部分妇女生存处境艰难,生活质量严重下降,无论是在绝对贫困化还是相对贫困化方面都呈现出不断加大的态势,因而在经济和精神方面,她们都承受着巨大的重负。
在政治层面,妇女享有的政治权利还不够充分,社会性别纳入决策主流进展缓慢。1995年,联合国提出了“女性在决策层应占30%的比例”的倡议,世界各国纷纷贯彻落实,目前瑞典的女议员达到45%,丹麦、芬兰、挪威均在36%以上,法国、德国也在法律和政策上规定了男女候选人各占50%。然而我国女性在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始终徘徊在20%左右,中国妇女参政的国际排名已经从1995年的第12位下滑到了2004年的第38位。妇女政治参与的不足,使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性别视角上受到一定局限。除此之外,目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当今世界,同龄退休已是多数国家保障性别平等的制度规定,中国却是退休年龄性别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女性早于男性退休的制度安排所引发的后果是:女性与男性多是同龄读书、同龄就业,却提前于男性5年退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女性人力资源的浪费,也造成了部分女性学历越高、工龄越短,享受退休金的比例和金额越少的结果。同时,由于一些地方在女干部的培养使用上人为地设置了年龄障碍,也产生了某些不公正后果。男女公务员不能同龄退休,已引起广大女公务员的质疑、困惑甚至不满,成为制约性别和谐的因素之一。
在教育层面,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整体低于男性,致使一些妇女陷入“马太效应”的不利循环。根据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所提供的数据,目前农村妇女的文化程度多为初中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被调查者总数的41.2%,不仅低于农村男性21.9%’,与城市的男性和
女性相比,差异则更大。文盲人口中妇女约占70%,其中绝大多数为农村妇女。由于受教育水平偏低,农村妇女在掌握技术技能方面明显低于男性,因而在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大多不得不选择“留守”,使得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女性化现象非常突出。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国西部偏远农村300万没有入学的适龄儿童之中,其中有4/5是女童。上述妇女在教育方面的不平等,不仅会给她们个人的发展带来更多的不平等,整体上也会使社会发展中的男女不平等趋势进一步扩大,因而社会整合的难度也逐渐加大。
在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方面,人口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一路攀升,现在,已经超出国际最高警戒线(107)9个多百分点。新生儿男女比例失衡,潜藏着严重的社会后患。有专家认为,性别比例严重失调,不仅无助于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性别歧视恐怕会以更为残酷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此最终损害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思想文化方面,传统性别观念仍根深蒂固,并给我国的性别平等带来消极影响。由于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女性职业地位下降,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妇女回家去”的鼓噪不绝于耳,导致女性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力逐渐弱化。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作为一种产业经营,面临市场竞争,更多地诉求于男性。因此,它不仅在强化女性的传统角色,甚至把女性当成商品的卖点。女性在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被传媒的性别偏见所利用,往往又被受众的理性审视而忽略。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那些利用女性的容貌、身体以及性的特征来刺激消费和追求经济利益的不正之风呈
愈演愈烈之势,名目繁多的选美活动、花样翻新的美女广告,不仅受媒体的青睐,甚至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新的经济增长点。殊不知这种以牺牲女性尊严为代价的商业行为,将会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造成怎样的精神污染。正是在文化的这种渲染和潜移默化中,传统的性别观念得以进一步沉淀下来,构成了我国实现性别平等和性别公正难以突破的一道樊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