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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就业歧视遭遇“集体无意识”
2009-10-28 15:17   cheny   (点击: )

2007年6月《南方周末》招聘评论编辑和评论员,招聘广告只有三句话:“年龄不限,学历不限,唯才是举。”

正是这样一则不包含任何歧视信息的广告,几乎造成了一个“招聘事件”,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样的招聘广告罕见。

6年以前,中国还没有反就业歧视这个概念,但是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却随处可见:年龄歧视、性别歧视、残障歧视、健康歧视,甚至身份歧视。

“30岁以下、男性、硕士以上学历、本市户口、3年以上工作经验、相貌端正、身高170cm以上……”这些充斥在各类招聘广告中的字眼,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造成了歧视者和被歧视者对歧视的“习以为常”。

10月17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主办,《法制日报周末》、《南方周末》协办的反就业歧视媒体培训班开班。培训期间,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中国反就业歧视法草案》起草专家蔡定剑教授对各路媒体记者说:“中国反就业歧视最大的困难,来自 于‘集体无意识’。”

《南方周末》编委兼评论部总监郭光东更是认为:“在就业歧视普遍到、严重到人们见怪不怪的当今中国社会,党政机关理应带个好头。”

歧视和抗争都在继续

大学毕业生王政(化名)因在入职体检中检出“大三阳”被辞退。10月15日,王政状告原用人单位的案件本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东升法庭开庭审理,但是却因为法官忘记通知被告而被迫改期。10月16日,考生文杰(化名)因乙肝被中国艺术研究院拒录,在肝胆相照论坛义务律师的陪同下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立案,也遭遇了立案不成功。

乙肝歧视自2003年以来经媒体的多次报道,如今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除此之外还有更多歧视没有受到关注。

凤凰卫视采访总监闾丘露薇在香港飞往北京的航班上,看到一则关于大陆出现“隐婚族”的报道。大体内容是说,很多女性白领不敢承认自己已婚的现实,如果承认已婚,上司就会由于担心“产假”、“分出精力照顾孩子”等问题,让她们丧失升迁、被赏识的机会。

闾丘露薇说,即使在香港,下班之后选择加班而不是去照顾孩子也被认为是敬业的表现,反之而会被老板“另眼相看”。而在美国,妈妈这个角色是受所有人尊重的,女性下班之后马上去接孩子或者回家照顾孩子被认作是天经地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林燕玲教授介绍说,在德国,如果男性的妻子不上班,或者有了小孩,他就可以少交税甚至不交税。而在德国,要缴纳的税款占个人工资的比例相当可观。

蔡定剑教授说,如果一个很优秀的人因为他的外貌、户口、性别等原因而得不到就业的话,那就会埋没人才。“残障人士可能比正常人更珍惜工作岗位,更努力地工作。”

不歧视方和谐

相对于受歧视群体的庞大,反抗者却是极少数,在这些少数人反就业歧视的路上,甚至付出了鲜血。

发生在2003年的周一超杀人案,至今很多人仍不陌生。

一个贫困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均名列前茅,但是由于在体检中查出“小三阳”而被拒之门外,愤怒的他向负责招录的工作人员举起了刀。

结果是,他因杀人最终被判处死刑。

由于这个案件在社会上的巨大反响,之后,各地掀起了一系列的乙肝歧视诉讼案。2005年1月20日,由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行,乙肝病毒携带者终于跳出了被禁之列。

周一超的母亲曾说:“一超用一种很恶劣的方式,用别人和自己的血,表达了乙肝病人的愤怒和绝望,向世人揭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状态。”

据统计,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数近1亿,如此庞大的人群却因为社会的偏见,面临着就业求职的种种危机。根据2005年1月中华医学会发布的《中国乙肝患者生存和治疗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过五成的乙肝患者因为乙肝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47%的患者担心单位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乙肝后会失去工作。

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负责人陆军先生向参加培训的记者介绍,因为很多人对乙肝的不了解而导致歧视蔓延。尽管反乙肝歧视的运动和呼声这些年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由于偏见的根深蒂固,还是有太多的歧视存在着。

专家呼吁取消入职体检

2009年10月19日,北京益仁平中心正式对外发布了一份《北京市区体检中心入职体检服务中的乙肝检测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发现,尽管中央政府已经明文禁止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时对求职者进行乙肝检测,但体检机构提供的入职体检套餐仍然普遍包含乙肝检测项目,一些体检机构甚至为用人单位出谋划策,帮助用人单位规避“乙肝歧视”的法律风险。

其实,早在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连续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招工体检不得强制进行乙肝检测。

然而,两年来,用人单位强制求职者进行乙肝体检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调查报告》建议国家和政府采取更加严密的措施来规范入职体检,保护乙肝携带者的隐私权和劳动就业权。

针对这份调查报告,不少参与培训的记者认为,限制体检机构是个很好的办法。“卫生部门可以禁止医院检查生男生女,就一定能限制医院查乙肝。”一位记者说。

而蔡定剑教授则主张:取消入职体检!在他看来,每个人的健康状况属于个人隐私,理应受到尊重,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强制每个入职员工体检。“法律规定不可私闯民宅,身体就更不应该不经允许就被‘解构’!”

立法是最大的教育

尽管中国关于反就业歧视方面的法律还不是很健全,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但是蔡定剑教授认为,基本权利不容侵犯这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

目前中国有关就业歧视方面法律条文散落在相关法律规定中,诸如《劳动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等。

蔡定剑认为,中国反歧视法存在着立法分散重复、禁止范围狭窄、内容原则笼统、难以实施操作、缺乏机构保障和司法救济不畅等等缺陷。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现状,导致用人单位歧视的成本很低。

蔡定剑和身边的一些专家学者,为了推动中国的反就业歧视立法不断努力着,中国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修改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之一的《歧视(就业和职业)公约》(第111号公约),就业歧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密切关注。

2009年2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删除了原《食品卫生法》对肝炎病原携带者的限制。

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地界定了应该受到限制的“消化道传染病”的种类,“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被列入,而“乙型肝炎”没有被列入其中。

5年前,由24位学者组成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成立。去年,课题组开始起草法案。今年两会期间,《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提交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国家机会平等委员会和举证责任倒置为此草案的亮点。

“意识的确需要时间来培养,不仅仅是劳动者,而是全社会,包括立法者、政府官员和企业。而立法是最大的教育,一部专业的法律出台,会让人更多的人知道怎么面对这个问题,理解这个问题。”蔡定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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